發怒有理嗎?


2015.03.03QT經文-約拿書4:1-11
「耶和華說:「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?」(約拿書 4:4)

約拿書是一卷非常短的先知書,主要是記載約拿如何逃避神的呼召,不願意去尼尼微城傳悔改的信息,以致於船遇風浪,又被大魚吞下肚去,三天三夜與神交談,後來雖願意順服,卻因為神赦免了尼尼微城的罪,就怒氣發作,指責神的不是!
我們很容易犯一種錯,就是用自己有限的眼光去衡量神的作為。傳道書3:11說:「神造萬物,各按其時成為美好,又將永生(原文作永遠)安置在世人心裡。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,人不能參透。」我們是被造的,竟然去質疑那造我們又愛我們的神!有些時候當人發現事與願違,又諸事不順,就開始怪罪神不公平啦、沒有聽禱告啦、處理的不對啦……..等等。試問?我們怎有資格?或是怎有權利?任性的發洩情緒只是透露出自己的不成熟而已。上帝決不誤事,如果連這樣的信心都沒有,又怎敢論斷神的作為,無理的發怒呢?(卓越北大行道會林慶忠牧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