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所不說
2015.09.09QT經文-約伯記25:1 -6&27:1-7
「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;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。」(約伯記27:4)
書亞人比勒達與約伯之間的辯論,一方以神的至高及人的卑微來做對照,凸顯人的渺小及不足,藉以影射約伯的錯,但約伯卻堅定自己的立場,持定自己並無不對的地方,且不以自己為不正,願神自己彰顯公義。
當人落難的時候,有時會開始懷疑自己,是否有哪些事做錯了,或是得罪了什麼人(或神),又或者不小心說錯了什麼話,以至於有了不好的下場。這時若有人給一些的批評或是指教,總是無力反駁,無言以對,甚或可能是強烈激辯,惡言相向。
在言語上占優勢並不代表事情就有了答案,約伯不以言詞作為辯護的工具或是方式,乃是極力追求神的公義,因此有所不說,特別是非義之言、詭詐之語,若是要說,就要訴說神的智慧與慈愛,當我們眼光焦點對準神的時候,才能得著啟示,明白生命的答案。(卓越北大行道會林慶忠牧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