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付罰單

警察攔下一位婦女,因為她沒有依法給年幼的女兒使用兒童安全座椅。這位警察原本應該給這名婦女一張違反交通規則的罰單,但是他卻讓這對母女到附近一家商店與他會面,自己掏腰包為她們買了安全座椅。因為那位母親陷入經濟困難,沒能力為女兒購買安全座椅。
那位婦女原本該因違規而受罰,卻反而帶著禮物離去。其實,凡是認識基督的人都經歷類似的情景。我們全都因違反了上帝的律法而應該受罰(傳道書7章20節) ,但是因為耶穌,我們從上帝那裡經歷了不配得的好處,讓我們的罪得以逃脫最終的後果,那就是死亡並與上帝永久隔離(羅馬書6章23節) 。「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,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」(以弗所書1章7節) 。
有人說恩典是「愛的行動」。那位年輕母親經歷這件事之後,說:「我會永遠心存感激⋯⋯當我負擔得起時,一定將這份愛心傳遞出去。」出於感恩的心,她立志慷慨地回報警察的贈禮,對於我們這些曾經接受過上帝恩典禮物的人來說,這實在是一個激勵人心的典範。
親愛的天父,謝謝祢賜給我們不配得的恩典。
祢已經赦免我的罪,
還讓我能夠透過祢的愛子與祢和好。
幫助我因著祢的恩典永遠心存感恩。
上帝賜下我們不配得的禮物──恩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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