討神喜悅甚於取悅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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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.03.29QT經文-帖撒羅尼迦前書2:1-8
【本段經文內容略述】:
保羅寫信給帖撒羅尼迦的信徒,誇獎他們真實領受了神的道,並且以他們為榮、為喜樂,此處特別說明,使徒們在傳福音上的動機與負擔,並且連性命也願意擺上,因為愛他們如同自己的孩子。
【每日背誦鑰句與亮光】:
「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,把福音託付我們,我們就照樣講,不是要討人的喜歡,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。」(帖撒羅尼迦前書2:4)
(討神喜悅甚於取悅人)
福音的本質與核心乃在於,耶穌基督為世人的罪,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並且被埋葬,第三天從死裡復活,勝過了死亡與陰間的權勢,教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!因此當我們傳福音時,焦點在神的愛與赦免,並非審判與定罪,但是也不可忽略罪的工價乃是死,人若不悔改,無法得救。因此,我們就應該放膽傳講,不能單只講人喜歡聽的,例如成功、幸福、豐盛等,乃是要平衡的使人知道因著人的悔改,才能得著神的赦免,並且重新開始(重生),成為新造的人(新生),得著神的祝福以至於將來可以得著永恆的生命(永生),不單今生有應許,更有永生的盼望!(卓越北大行道會林慶忠牧師)